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法律法規
近日,鄭州交警一大隊組織警力在常態化治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成功查獲一起無證駕駛重型車輛上路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月7日11時51分,一大隊四中隊民警劉彬帶領輔警盛龍龍駕駛警用摩托車在金水路沿線巡邏時,發現一輛豫HP38**紅色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金水路與未來路向西行駛時看到交警后突然減慢速度,試圖躲避處罰。
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攔停,要求其熄火打開警示燈,下車配合檢查并要求駕駛人出示其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此時,駕駛人手拿著還未熄滅的香煙,下了車久久沒有回應,當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時,他顯得更加的慌亂。見此情況,劉彬懷疑其極有可能存在無證駕駛機動車這一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遂在民警第三次要求駕駛人出示證件時,駕駛人始終未出示。據民警核查后發現該駕駛人郭某某并未取得有效駕駛證。據郭某某交代,自己沒有駕駛證,正在學習階段,自己只是幫忙調個頭后就讓隨行同事駕駛,不料自己卻讓民警逮個正著。
劉彬對駕駛人郭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其不具備駕駛證是禁止駕駛車輛上路,同時也不具備駕駛重型半掛貨車資格,更不允許在駕駛車輛時抽煙,這不單單是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更是對他人的生命、財產于不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郭某某這種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15日行政拘留,同時對車輛進行暫扣。
交警提示:無證駕駛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任何心存僥幸的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都是對自己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希望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應持相應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自覺做到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責任編輯:孫忠群
COPYRIGHT BY HNTV中原視覺 ALLRIGHT RESERVED